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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裂管法修復管道 短管內襯置換,碎(裂)管法的優缺點,碎裂管法管道修復技術相比開挖法具有施工速度快、效率高、價格優勢、對環境更加有利、對地面干擾少等優勢。
與其他管道修復方法相比,碎(裂)管法的優勢在于它是能夠采用大于原有管道直徑的管道更換原有管道,從而增加管道的過流能力的施工方法。研究表明,碎(裂)管法非常適合更換管壁腐蝕超過壁厚80%(外部)和60%(內部)的管道。
碎(裂)管法的局限包括如下方面:
①需要開挖地面進行支管連接;
②需對局部塌陷進行開挖施工以穿插牽拉繩索或拉桿;
③需對進行過點狀修復的位置進行處理;
④對于嚴重錯位的原有管道,新管道也將產生嚴重錯位現象;
⑤需要開挖起始工作坑和接收工作坑。態破拆修復不需要開挖工作坑,只需要利用管井就可以進行修復,首先進行堵水把靜態破拆設備下放到管井中,并把接引棍一節一節連接送到另一端,把帶有鋼刀的破拆頭安裝到接引棍上,把管道連接在破拆頭后面,而管道是通過螺旋擰扣的方式連接,不同于裂(碎)管法的焊接,更加的方便,一節一節地把管道拉到另一端,把原管道破壞換上新的管道,拉回破拆設備,拆下破拆頭,管道即修復完成。
碎裂管法管道修復技術 裂(碎)管法修復與靜態破拆修復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是破壞原管道并把原管道擠到土中換新管道,但是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南排市政碎裂管法修復,碎裂管法管道修復技術根據動力源可分為靜拉碎(裂)管法和氣動碎管法兩種工藝,靜拉碎(裂)管法是在靜力的作用下破碎原有管道或通過切割切開原有管道,然后再用膨脹頭將其擴大;氣動碎管法是靠氣動沖產生的沖擊力作用破碎原有管道。裂(碎)管法修復與靜態破拆修復對比,管道非開挖修復技術"
適用范圍
<碎(裂)管法技術指南>中的規定:典型的管道直徑范圍為50~1000mm,理論上碎(裂)管法的大直徑為1200mm。碎(裂)管法一般用于等管徑管道更換或增大直徑管道更換。更換的管道直徑大于原有管道直徑的30%的施工時比較常見的。擴大原有管道直徑3倍的管道更換施工已經成功進行,但需要更大的回拖力,并可能出現較大的地表隆起,根據動力源可分為靜拉碎(裂)管法和氣動碎管法兩種工藝,靜拉碎(裂)管法是在靜力的作用下破碎原有管道或通過切割切開原有管道,然后再用膨脹頭將其擴大;氣動碎管法是靠氣動沖產生的沖擊力作用破碎原有管道。
0.8cm或埋深小于0.8m時,建議不要使用該方法,如要采用該方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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